美国对保健品-膳食补充品的定义和解释
保健品,在美国叫Dietary supplements(膳食补充品)。在美国保健品的说明书标示了以下说明:
“These statements have not been evaluated by th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. This product is not intended to diagnose, treat, cure or prevent any disease.”
译文:本描述未经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评价。本产品不可用以诊断、治疗、治愈或防止任何疾病。
美国国会在1994年订立《膳食补充品健康和教育法案》(DSHEA, Dietary Supplement Health and Education Act of 1994) 时鉴于15个事实,包括(但不限于):
(1)改善美国国民的健康状况是美国联邦政府的国家优先重要事项;
(2)承认科学研究显示,饮食补充品和促进健康、预防疾病及降低医疗支出有正面关联;
(3)全国调查显示,几乎50%的2.6亿美国人的改善营养之道,是定期的服用维生素、矿物质或草本等膳食补充品;
(4)人们应被授权有选择有科学研究、有益健康的特定饮食补充品的预防性医疗计划;
(5)联邦政府不应强加不合理的管理障碍,来限制或迟缓安全的产品和正确的信息给消费者的畅通渠道。
所以,这个法案充分的尊重和保障人们的健康自由基本人权,规定只要是安全、在 GMP 条件下生产、及将所有主成分明确标示,并符合 FDA标准 (美国食品药物检验局) 用语规范的饮食补充品,便可直接上市,不必经过 FDA 认证登记、审核或检验。FDA 则有责任抽检市面流通产品的安全性。如果 FDA 怀疑某产品不安全,必须提出证据证实。所以,这些字句便是 FDA 规定要写的用语规范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