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4月份天津口岸清关的最新规定

发布时间 : 2015/4/10 0:00:00

       第一,根据海关总署关个人物品第五号公告,从4月13日开始,加强对奶粉的进口监管,无论进口线路,奶粉品牌。一定要符合合理自用原则,并且要求出税。如果一个订单下只购买了1-3罐奶粉,无法出税,请提供订单信息,及情况说明。

          第二,对于个人购买重复产品,即使在不同主单下体现,也要求杜绝这种情况发生。在海关系统内,缉私科和审单科会定期在系统内部调取数据进行核实。即使不同人,不同身份证,收货地址一样的情况下,也会视为化整为零的囤货行为。请广大客户注意

        第三,由于近一年来天津口岸个人物品不断增长,天津海关审单科每天会对大量分单信息进行布控。同时对申报规范提出要求,要求申报品名必须清楚,申报税号与品名一致。举例,身体乳作为化妆品进口税率为50%,而婴儿用品的身体乳进口税率为10%。在审单过程中,海关会逐条审核申报信息,如有不符会暂停审单,修改后才能重新进行布控。海关对审单布控的顺序是以单据的质量为标准。

     第四,申报价格必须真实。海关对于价格的审核将是以后审单的重点,特别提到了电脑,手机,手表,包,化妆品,保健品。以上货物需要申报品牌和规格。要求申报价格和完税价格不要挂钩,一定按照实际价格去申报,保证价格的真实性。对于审单过程中的价格疑问,必须出示发票和购物信息,希望广大海淘用户注意,不要因为审价,影响清关速度。

     第五,要求二程信息的真实性,海关定期对二程信息进行核实。请务必保持收件信息的一致性。